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力度,提高青少年科学文化素质,预防未成年犯罪,真正将关心下一代工作落到实处,经院党组决定,我院成立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。
一、组织领导
主 任:朱永建 专委
常务副主任:杨志杰 公诉局局长
专职副主任:郭 静 未检科科长
成 员:马 涛
陈志磊
马爱芝
王玥彬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设在院未检科。
二、主要任务
(一)提高青少年科学文化素质。
经常性开展法制、安全、科普宣传,通过多种形式寓教于乐的活动,切实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知识,预防未成年犯罪。
(二)做好帮助困难学生工作。
关爱留守儿童及生活困难的学生,通过捐资助学等形式,帮助他们渡过难关。
(三)做好帮教归正工作。
关心爱护失足青年,通过多种形式的感化、教育等方式,保护其隐私,鼓励他们重返校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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