趁失主家中无人之机,扒墙撬窗盗得钱财,作案后又两次潜入失主家中偷盗、睡觉,不料竟被“瓮中捉鳖”。 2012年6月14日,经河南省开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申某有期徒刑七年,并处罚金10000元。
今年22岁的申某系开封县刘店乡人,与王某、孙某、胖孩等三人(在逃)在网吧认识后预谋实施盗窃。2011年10月22日,四人发现开封县刘店乡106国道西边一家没有人,就将后墙扒开个豁口进入院内,撬开卧室后窗的钢筋后开始在屋内到处乱翻,窃得一条金项链和45000元现金。申某等还背了失主家中数十斤铁、铜和铝线卖到了废品收购站。24日,申某独自进入失主家中盗了三、四十斤铁卖了后,竟然返回去睡觉,并嫌床上被子太破翻出了新被子用。25日失主发现家中一片狼藉,床上放的新被子还有休息过的痕迹,于是决定守株待兔。26日早上七点,浑然不觉的申某上了一夜网后又去睡觉。次日凌晨三点钟,失主回家查看情况,将正在睡觉的申某逮了个正着。 |